基本法第五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具常識者都明白,該條款所謂「社會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是指基本制度,不包括各項具體制度,後者必須根據實際情況的演變而被相應地修訂和完善。
以香港金融市場的制度性演變為例。亞洲金融危機推動特區第一屆政府對香港證券、期貨市場及其監管實施重大改革。2000年3月,香港的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以及三家結算公司合併,並於當年6月27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與此同時,對香港證券、期貨市場的法規展開修訂,2002年3月13日,特區第二屆立法會通過《證券及期貨條例》,4月1日正式生效。
香港證券、期貨交易所及相關結算公司合併,標誌着香港兩大金融分市場在市場架構上整合,《證券及期貨條例》制定並生效,則意味着香港兩大金融分市場在運作和監管的法規上整合。整合後的證券期貨市場由整合前的非盈利機構轉為上市公司,是又一項具體制度變革。
2008年9月15日美國雷曼兄弟破產觸發美國次按危機惡化為「百年一遇」金融危機。雷曼破產帶給香港金融市場的直接衝擊是,引發雷曼迷你債券事件。是年12月31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分別向特區第三屆政府財政司司長提交關於雷曼迷你債券事件的報告。證監會在報告中建議特區政府檢討現行監管架構,並提出三個方案,包括仿效英國、成立統一的監管機構。
然而一年後,雷曼事件平息,關於進一步完善香港金融市場監管架構的意見卻如「泥牛入海」。因為相關監管機構持不同意見,因為有關的建議涉及複雜的利益關係。
香港金融市場自回歸以來20年演變的經驗顯示,具體制度需要適應不斷變化的情況而相應改變;能否成事,取決於各持份者能否達至共識。具體制度無論變或不變或尚不能取得變的共識,均與基本制度無關,因而,與「一國兩制」不相干。
證明「一國兩制」是指基本制度而不包括具體制度的另一方面有力證據是,即使從2011年底以來香港社會滋長一股抵制和反對香港與內地經濟一體化的情緒,香港與內地經濟融合依然推進。從2015年3月1日起,香港與廣東省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一年零三個月後,擴大至整個內地。即使遭遇「佔中」,滬港通仍然啟動。嗣後,深港通啟動。香港與內地在諸多經濟領域的具體制度上或者統一或者趨同。
必須指出,上述各種具體制度的修訂和完善,包括未實施而已被建議的修訂和完善,都不涉及基本法條款的規定或限制。
但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踐「一國兩制」即將跨入第三個十年之際,關於基本制度與具體制度的差別,一類新問題被提到了特區政府和香港居民的面前,這就是:如果香港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在某些具體制度上做涉及基本法有關條款的規定或限制的變動,那麼,特區政府和香港居民有無足夠膽識、能否取得必要共識來進行那一類變動?
基本法中的一系列條款,例如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在「一國」之內維持歷史造成的「有形邊界」。對於兩地居民而言,「有形邊界」表現為「出入境管理」。對於兩地機構而言,「有形邊界」表現為需要分別經特區或內地政府/中央政府批准,方能在香港或內地設立並展開活動。
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港元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定貨幣,繼續流通。」
中國已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和主要資本輸出國之一,人民幣在尚未實現充分可兌換時已被納入構成特別提款權的貨幣籃。這一切決定中國將為人類奉獻一個堪與紐約比肩的全球金融中心。目前,香港是首選,正在打造國際金融中心的上海是次選。然而,上海與長江三角洲以及內地其他地方不存在「有形邊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將主要提供人民幣面值的金融交易和服務,一旦成事,必將成為全球金融市場的亮點。
在可預見將來,香港面對的抉擇是:如果不克服「有形邊界」的阻隔,那麼,香港將難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從而,香港金融市場將難以大珠三角乃至內地整體經濟為依託;如果不能妥善處理港元與人民幣之間關係,那麼,在上海建成國際金融中心後,香港的人民幣離岸市場將難以進一步擴展;如果在這兩個重要問題上香港猶疑不決而蹉跎歲月,那麼,上海很可能在競爭又一個全球金融中心的比賽中,後來居上。
在上世紀80年代制定基本法時,沒有人能預期幾十年後香港會面對上述挑戰。這不是前人留下來的,而是活生生的實踐提出來的,要求貫徹基本法和實踐「一國兩制」必須與時俱進。 作者為資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