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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張德江強調把握「一國兩制」根本宗旨  用實用好基本法\屠海鳴

時間:2017-05-28 03:15:15來源:大公網

  在香港迎來回歸祖國20周年之際,紀念香港特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昨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從回顧基本法制定和實施的歷程、實踐的經驗總結、未來的貫徹實施推進等三個層面,全面深刻地闡述了牢牢把握「一國兩制」根本宗旨的重大意義和繼續堅定不移貫徹落實基本法的四點希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委員長此次講話站在新的時代高度、以更深遠的歷史視野,堅定地推動「一國兩制」偉大事業繼續前進,提出了新意見、新要求、新標準:一、牢固樹立國家觀念是基本法實施的「核心要求」,未來的政改必須符合行政主導的基本原則;二、堅持「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中央對特區法定公職人員負有「監督責任」;三、進一步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包括中央向特首發出「指令權」等在內的六項權力的規定。可以說,委員長的講話既是對貫徹基本法的全面總結,亦是對香港未來落實基本法的具體要求,值得全港社會各界認真理解、深入學習、全面執行,以進一步把「一國兩制」實踐推向前進,為香港市民謀求更大的福祉。

  基本法在香港貫徹落實不僅是香港的大事,亦是國家的大事。過去20年來,每逢五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都會舉辦紀念座談會,全面總結經驗、展望未來發展、提出具體要求。昨日的座談會,除主管協調港澳工作的委員長外,孫春蘭、李建國、李源潮等多位國家領導人也有出席,還有眾多從事港澳工作的現任與退休高級官員,並雲集了內地與香港不少專家學者。而張德江委員長的重要講話,則是站在回歸20年的重要節點上,全面審視基本法的落實以及未來需要推進的工作方向,對香港的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積極、深刻的影響。

  樹立國家觀念「核心要求」

  「一國兩制」是前無古人的開創性事業,過去20年的落實,不論是從國家層面、香港層面還是從國際層面而言,都取得了無可質疑的成功。基本法之所以得到成功落實,關鍵在於,這是一部凝聚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的共同意志;基本法既是香港社會內部亦是香港與內地的「最大公約數」。而總結這些經驗,便可以發現一些規律性認識,張德江委員長就此指出一個核心的要素:「牢固樹立國家觀念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的核心要求,離開了這個基本前提,一切都無從談起。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恢復行使包括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全面管治權。」而在「一國兩制」之下,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關係,並非「分權」關係。正確理解和把握這一點,是維護中央與特區良好關係的關鍵。

  正如習近平主席指出的,繼續推進「一國兩制」事業,必須牢牢把握「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張德江委員長昨日闡述了習主席這一「根本宗旨」指示的重要意義。實際上,近年來香港出現一些錯誤理解基本法,甚至是提出「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的主張,其根本要害就是故意歪曲甚至是無視「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妄圖將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如果對此視若無睹,任由其在社會中尤其是青年中散播,必將嚴重破壞「一國兩制」與香港市民的福祉。因此,站在回歸祖國20周年的節點上,強調這一「核心要求」,就是從維護祖國安全、主權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市民利益的角度出發,亦是從「一國兩制」繼續向前推進的層面考慮。所謂「本根不搖枝葉茂」,只有牢牢把握這一「核心要求」,才能把握香港的未來。

  「特首核心」行政主導制度

  「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特區到底應該實施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對此香港社會曾有過多次討論和爭議,儘管反對派試圖模糊基本法的規定,抬出西方「三權分立」的理論以誤導市民,削弱政府管治,削弱中央對特區的管治權,但基本法的規定卻是無法被否定的。委員長昨日明確指出,香港的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而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將來的政制發展,也必須符合行政主導的基本原則。

  委員長特別強調:「尤其是處於政治體制核心位置的行政長官,要符合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的標準。中央對特別行政區法定公職人員是否擁護香港特區基本法、是否效忠國家和特別行政區,負有監督責任。」

  委員長的這番重要論述,完全是「一錘定音」,將反對派的「三權分立論」、「立法主導論」、「司法主導論」予以有力駁斥,正本清源。事實上,這是對香港發展最有利的制度安排,特首有「雙首長」、「雙負責」身份,既是特區的首長亦是特區政府的首長;既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亦要向香港特區負責,這就必然要求特首在政權機構的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但這並不意味着其他權力被架空,行政立法是「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司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其他機關亦需要按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共同維護行政主導的正常運作。最關鍵的要素是,未來不論政制如何發展,必須符合行政主導原則,這就等同徹底澆滅了反對派改變行政主導地位的圖謀,而香港未來的政治穩定亦由此可期。

  依法完善「六項權力」工作

  「一國兩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而基本法是一部充滿生命力的法律。這就意味着,要隨實踐的發展釋放其「定向把關」的「規範作用」。換句話說,需要健全落實基本法的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和機制,確保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貫徹執行。張德江委員長指出,要從兩個方面完善制度建設,即保障特區的權力、完善中央的權力。前者需要「充分尊重並切實予以保障」,後者則需在完善有關法律法規,保障直接行使外交、國防等權力的同時,圍繞如下六項權力需要制定和細化有關規定:一,特區法律備案「審查權」;二,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任命權」;三、基本法「解釋權」和「修改權」;四、特區政制發展問題「決定權」;五、中央政府向特首發出「指令權」;六,聽取行政長官述職和報告權等。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五年前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出,需要進一步完善基本法賦予中央政府的權力。五年來,中央政府的一些權力如特首「述職」等基本法規定的內容逐步得到完善,但仍然有進一步以「法律法規」的方式予以明確的空間。

  委員長此次講話是明確提及六大權力,而每一項權力都是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的基本法授權條文,重要性不言而喻。這不僅是對研究基本法的學者提出的要求,亦是對香港特區提出的工作要求。如果能利用好回歸二十年、新特首上任的契機,夯實制度基礎、完善制度建設,用好基本法的科學頂層設計,對「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全面準確落實,對香港的長治久安、對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無疑極其重要。相信這些工作要求會在未來實踐中,得到特區政府、香港社會的有效推進。

  「一國兩制」是偉大的事業,儘管沒有前人經驗可以參考,但中央政府與香港市民一起,過去二十年時間裏走出了一條成功道路,成就得到舉世公認。站在回歸二十年的重要時間節點,回顧過去的經驗,展望未來的發展,既有挑戰和風險,也有機遇和希望。張德江委員長昨日的重要講話,無疑對推動香港各界更準確認識「一國兩制」、推動特區政府全面準確貫徹基本法,具有高度的指向意義。全港社會各界應當認真學習體會和貫徹執行,共同努力推進香港在「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保障下取得更好的發展。

  (本文作者是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港區上海市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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