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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公投自決 法理不容

時間:2017-05-28 03:15:1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馬靜北京報道: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昨日在出席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研討會時表示,本港少數極端力量意圖搞「香港自決」或者「香港獨立」完全是無知的,是違反中國憲法、基本法、國際法以及「一國兩制」的政治現實,會被中國人民所唾棄。

  梁美芬說,香港某些政治組織提出由民間發起「公投」,並稱「公投」應該包含「獨立」、「自決」等選項,這樣的論調是違反香港法律與憲法的。她說,香港回歸後,香港人從血緣、歷史、政治、國際法的角度都完完全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是中華民族的一分子。香港人絕不是一個單一民族,必須遵守主權國的制度及憲制。

  梁美芬指出,香港的主權國中國並沒有《公投法》,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並沒有任何法理依據授權對任何議題可舉行「公投」的權力。她認為,如果主權國家內其中一小部分人自己提出部分地區「民主自決」,實際上便是分裂國家,鼓吹分離主義,等同「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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