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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嚴防濫用司法程序

時間:2017-05-24 03:15:16來源:大公網

  學民思潮前發言人、香港眾志前副主席黎汶洛,於2013年於灣仔金紫荊廣場國慶升旗禮時,走入團體觀禮區,遭保安人員帶離現場。他指保安當時使用不合理武力,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民政事務總署違反基本法。法官裁定黎敗訴,更指其覆核全無理據,下令他要以釐償基準支付律政司訟費。

  值得留意的是,法官在判詞指出,現在似乎有趨勢,在涉及挑戰政府的憲法訴訟中,申請人只集中在自己的權利,而忽視其他人的權利亦應受到同樣保護。法官指出,香港作為多元社會,每個人行使其權利時,亦必須顧及他人、特別是持不同意見的人權利。他批評獲法援的黎汶洛當日之行徑,只產生了一宗要由公帑付帳的訴訟,其訴訟完全欠缺理據。

  案件反映當前香港扭曲的政治生態,其一,極個別人將自己的政治理念無限放大,將他們所謂「崇高理想」變成「全民理想」,完全罔顧香港多元社會的現狀。

  其二,個別玩司法程序的「精英」們,動輒透過司法覆核程序,將「瑣碎無聊」的事情無限放大,打擊政府施政和管治權威之餘,不論案件勝敗與否,他們已經賺取了傳媒注意和公眾目光,將司法覆核變成「低成本,高回報」的宣傳手段。

  其三,為達宣傳上「低成本,高回報」目標,透過濫用法援,利用公帑幫他們打官司。正如法官所言,黎汶洛案「只產生了一宗要由公帑付帳的訴訟」。

  針對濫用司法程序和法援,司法部門必須從法援審批入手,嚴防法援被濫用。   蔡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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