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曾蔭權昨早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到法院/中通社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上月獲准保釋外出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將面對重審的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已排期9月26日開審,預料審期25天,案件昨日於高等法院預審,由法官陳慶偉主審,並於9月19日再進行預審。
72歲、滿頭白髮的曾蔭權昨身穿灰色西裝,繫上煲呔,早上約9時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到法院,曾蔭權的兒子曾慶淳、二弟曾蔭培、胞妹曾璟璇亦有到庭。
昨日代表曾蔭權的律師團隊中未見英國御用大狀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但加入本地資深大律師余承章,並繼續由資深大律師鄧勤和大律師陳政龍代表。律政司一方繼續由英國御用大狀David Perry、大律師黃佩琪代表。
法官下令傳媒只可報道被告姓名、其所面對控罪內容、法官及法院名稱及律師代表等資料,其他內容則不得披露,直至另行頒令為止。
曾太昨日透露,曾蔭權瘦了10磅,西裝領口都鬆了,又稱哮喘問題已有改善,但仍有其他問題。曾蔭權最後在多名G4護送下離開法庭。
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審批雄濤廣播申請數碼廣播牌照及交還AM廣播牌照時,在無合理辯解及權限下,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物業的裝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