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9日訊 (記者葉漢亮) 去年11月銅鑼灣崇光百貨外,一輛的士突然衝上行人路,如打保齡般撞倒多名途人。涉事71歲的士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嚴重傷害等合共4項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18日再訊,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
被告劉永思(71歲),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1月12日危險駕駛,分別導致2人身體嚴重受傷。他被控兩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罪、一項危險駕駛罪、一項使用並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狀態的車輛罪,即該的士司機位安全帶拉出後會被卡住,不能自動回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