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4月21日訊(記者葉漢亮)競爭事務委會早前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控5間資訊科技公司,涉於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就安裝伺服器系統招標時合謀「圍標」,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要求法庭向5間公司處以罰款。
惟競委會未完成會面紀錄文本,涉事公司一方今於高院申請延期呈交抗辯。法官終下令競委會於本月28日向涉事公司一方提供文本,涉事公司則在收到文件後28日內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