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4月10日訊(記者葉漢亮)去年年被二凌晨旺角發生暴亂,被告楊家倫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縱火罪成,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9個月。
三十二歲的大學電腦技術員楊家倫囚車離開
區域法官郭啟安判刑時指出,本案性質嚴重,判刑須有阻嚇性,以竭止他人仿效。他又告誡社會上的激進青年牢記本案教訓,後果可以非常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