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廉署偵破銀行職員詐騙案。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有銀行職員協助不法集團簽發虛假銀行文件,訛稱多間聲稱參與非洲投資項目的公司,其銀行賬戶共持有逾370億港元,誘騙多名日本投資者注資逾四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案件牽涉多國人士及公司,三名被告早前認罪,昨日再多一名前銀行經理承認串謀詐騙罪。
39歲的梁浩賢,前渣打銀行(香港)客戶經理,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與他同案的前銀行經理胡文浩、陳德政(均38歲)及51歲自僱財務顧問羅文輝,已承認共五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提訊,四人保釋候判。
廉署指,案發於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四名被告與四名外籍人士合謀,利用虛假的銀行資金證明及公司退款承兌票據,誘騙日本投資者投資ADF Capital Limited(ADF)及多間公司。所涉外籍人士包括贊比亞籍及韓國籍的ADF董事兼股東、一名泰國籍男子(陳的客戶)及一名日本籍女行政總裁。
夥外籍人士誘騙日投資者
指控指,胡、陳訛稱泰籍男子在渣打銀行戶口持有33億歐元資產(約255億港元),簽發八份虛假資金證明書;胡另涉偽造文件,聲稱贊比亞籍男子公司持有15億美元(約116億港元)用於非洲投資。梁則承認夥同三名被告及三名外籍人士,透過四份虛假承兌票據訛稱渣打銀行為ADF作擔保,涉款720萬美元(逾5600萬港元),致投資者受騙注資逾四億日圓。羅文輝另涉簽發四份票據,訛稱渣打銀行承兌ADF 5000萬美元(約3.9億港元)。
廉署調查發現,渣打銀行從未代表該泰國籍男子持有所聲稱的資產,涉案贊比亞公司亦無開立該行戶口。案件中另一被告、57歲的ADF經理甘潔貞,否認串謀處理犯罪得益罪,將於今日(12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渣打銀行於調查期間全面配合廉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