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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認獸交罪候判

時間:2017-04-07 15:36:1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令社會嘩然的強姦流浪狗案,涉案地盤工人鍾連輝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獸交罪。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直斥被告行為「十分噁心」,事件亦令被告家人受到傷害,認為判處被告入獄是別無他選,僅能考量被告的刑期。被告需即時收押,等待被告精神、心理、背景報告,至4月21日判刑。

  被告鍾連輝(58歲)被控在2017年2月1日於東涌黃龍坑水澗與一隻雌性狗隻性交。案情指,在事發日清晨被告吃早餐後,前往現場以麵包餵食涉事雌狗,及後被告於溪澗為雌狗洗澡。其間被告抱住雌狗坐跪在地上進行人獸交。

  控方指,被告為燒焊工人。過去有照顧過涉案雌狗,被告稱本案行為只此一次。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去兩年內都不時照顧涉案雌狗,時常帶牠洗澡或餵食。被告過去在地盤工作,曾受工傷,目前又有聽覺問題,更因本案而失去工作。被告表示本案只是「一時糊塗」,又稱過去一直有大量飲酒習慣。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直斥被告:「行為令人十分之噁心」,在本案中不單傷害狗隻,事件亦令他家人受到傷害。被告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本案判處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但量刑前先取被告精神、心理、背景報告,案件至4月21日判刑。

  據資料,本港開埠以來,首宗獸交案定罪案例,為2000年鐘表技工獸交案。涉事技工在當年2月13日凌晨1時10分,身穿睡衣於紅磡安靜道男公廁梯間,企圖與一隻雌狗性交,其間被巡警見到喝止被捕。涉事鐘表技工在同年4月被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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