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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執法/冒險「追風逐浪」 隨時會被檢控

時間:2025-09-23 05:01:36來源:大公报

  圖:政府呼籲市民,風暴期間切勿冒險「追風逐浪」,以免發生危險。\大公報記者林良堅攝

  政府早前已立例,惡劣天氣下「追風逐浪」可被檢控,最高罰款2000元或監禁14天。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昨日表示,由於預計今次風暴期間情況嚴重,呼籲所有市民不應追風逐浪。如有市民追風逐浪,不聽從警務人員指示,警方將嚴厲執法。因為有關做法不單危害個人安全,亦對執法人員造成危害。有拯溺工會提醒,即使風暴過後,市民都應避免參與水上活動。

  2018年「山竹」襲港期間,天文台發出十號颶風信號,但仍有市民冒險「追風逐浪」,要勞動消防、警方等救援人員戒備。政府呼籲市民,風暴期間切勿進行任何水上活動。

  風後亦勿即玩水上活動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昨日表示:「請大家不要落水,今次颱風如此強勁,不知道何時會有湧浪。如果出事的時候,除了你自己有危險,營救你的警務人員、消防人員,或其他人員、民安隊人員,都要冒着生命危險去營救。」按康文署相關條例,政府可對「追風」人士採取執法行動,可罰款2千元及監禁14天。

  香港政府拯溺員總工會提醒市民,颱風期間請勿前往海邊、岸邊、碼頭或參與任何水上活動(游泳、滑浪、釣魚等),切勿觀浪或拍攝風浪,過去多次颱風期間曾發生民眾被浪捲走意外,勿低估海浪威力。即使風暴過後,亦不要掉以輕心。該會主席鄧子安指:「颱風過後,即災後,可能都需要一段時間去平整灘面及設施,所以市民除了在颱風來前,不要玩水上活動,之後都要留意康文署報道或其他部門公布,哪些地方有危險及不適合前往。」\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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