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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規則委會研「剪布」程序

時間:2017-03-30 03:15:14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對於立法會的「拉布」問題,議事規則委員會再次諮詢全體立法會議員有關處理「拉布」程序的問題。委員會建議,議員可以動議一項時間編配議案,但首先得要到內會通過。至於處理大量修正案程序,委員會提供兩個方案,方案一就是將「瑣屑無聊或無意義」此項限制的適用範圍延展至適用於「一系列修正案」,方案二就是便利立法會主席選取修正案進行辯論及或表決。

  議事規則委員會再次諮詢議員有關處理「拉布」程序,委員會建議,議員可以動議一項時間編配議案,有關議案需要交由內務委員會考慮,並且由不少於一定數目的議員聯名提出,但每名議員每次交予內會考慮的建議數目亦設定限額。內會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一項時間編配議案所作的決定,也要達到高門檻的要求,例如全體委員三分之二的多數票,方可以通過。

  至於在立法會動議時間編配議案,按照內會決定,一名議員(通常是內會主席)可以在全體委員會主席許可下,於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無經預告而動議一項時間編配議案。

  此外,時間編配議案的措辭須採用訂明格式,有關格式會配合內會所決定的各種可能出現的時間編配情況。時間編配議案不容修正、不容辯論,可以隨即付諸表決。

  不過,按照基本法附件二規定,該議案要獲得功能界別議員及地方選區議員出席議員各過半數贊成,方為通過。如果議案獲通過,全體委員會主席會命令有關一項或多項辯論在指定時限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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