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2月17日訊(記者葉漢亮報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毆打案,七名警員早期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各人被判監禁兩年。代表首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庭外表示,連日收到逾1000封求情信,求情信來自社會各界包括區議會主席、區議員等,讚揚七名警員為社會服務,希望可獲輕判。駱又指,會研究上訴理據,考慮申請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