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服務督導主任袁慧明表示,現時有需要家庭過了八周期限,便需要重新申請/大公報記者張月琪攝
【大公報訊】記者張月琪報道:本港食物援助服務包括食物援助、食物回收及熱食服務,以解決基層三餐溫飽。社會福利署稱,「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推出六年有近24萬人受惠。社會服務聯會研究顯示,這些服務可助受惠家庭每月平均節省約768元。不過,現時政府資助非政府機構提供的食物銀行服務,最長僅八周,近九成受訪者擔心期限一到,出現「真空期」而再陷糧食危機。社聯建議政府取消期限。
基層戶月省27%開支
社聯於2015年1月至6月期間進行「香港糧食保障探索研究」,包括以問卷形式訪問310名服務使用者,及對其中六位受訪者進行深入訪談,了解食物援助服務的功能與成效。
調查發現,在沒有食物援助下,食物開支佔每月家庭總收入47%,若有食物援助則只佔36%。食物援助服務平均為每個家庭每月節省27%食物開支,當中食物銀行使用者能節省最多金錢,節省33%,即1184元。家庭節省開支後,主要用於補貼日常開支、購買食物及子女教育。近90%食物銀行服務受惠者擔心,服務期過後家庭會陷入經濟困難,社聯認為這與計劃設有八星期的領取期限有關。
社署發言人表示,截至去年12月底,計劃已為23.9萬人提供服務,受助人主要是低收入(佔整體51%)及遭逢突變而有即時經濟困難的個人或家庭(佔整體21%)。去年六月起,社署已將營辦機構用於提供餐次的撥款上調一成。
婆婆憂不能再受助
85歲的關婆婆兩年前開始申請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的食物銀行計劃,她於76歲才退休,過去任職清潔工,沒有多餘積蓄。現時靠約2500元長者生活津貼維生,單是租金已逾1000元,她形容,平日吃得清淡,亦非常節儉,依靠食物援助計劃,平日可獲食油、米、麥片,及以超市現金券換取蔬菜及豬肉等。關婆婆形容,食物援助計劃令她生活「好好多」,以前沒有計劃,要擔心三餐溫飽,現在起碼「有餐食」,但亦擔心計劃有期限,之後不能再受助。
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服務督導主任袁慧明稱,關婆婆申請了兩次的食物援助計劃,由於援助有期限,機構需以額外資源協助婆婆度過「真空期」。袁慧明稱,在新舊服務期間出現「真空」,令有需要家庭陷糧食危機,機構雖可利用現有資源,額外幫助有需要家庭度過,但僅靠捐助,資源十分有限,現有20至30個家庭須額外受助,即約100人,一年涉及支出約60萬元。
社聯社會保障及就業總主任黃和平稱,食物銀行設八周期限,但並無制度確保使用者可在限期內解決食物匱乏問題,而且並非每間非政府機構均有資源填補「真空期」,故建議取消限制。
社署發言人稱,自2013年10月將食物援助期限由最長六星期增至八星期,營辦機構及服務使用者均認為新修訂期限已大致協助有需要人士解決困境。就特殊個案,營辦機構可酌情提供超過八星期的協助,亦會把有長期福利或其他服務需要的個別服務對象轉介至合適的服務單位跟進。政府已按2015年施政報告,將承擔額四億元增至六億元,新增撥款可使計劃延續至2018年3月底,社署會繼續密切留意服務推行情況,檢討及按當時情況考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