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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考慮禁止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公開發表有關棄選言論

時間:2017-01-10 20:51:38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月10日訊(記者 龔學鳴):去年的立法會選舉,競爭異常激烈,部分支持度甚低的反對派候選人,在最後關頭紛紛宣布棄選,呼籲其支持者轉而投票予其他反對派候選人,被建制派批評背棄選民。選管會的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書指出,根據現行法例,候選人只可於選舉的提名期建議結束前以書面撤回其提名,在提名期結束後不容許退選;而任何人亦不得發布任何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事實陳述,藉以促使或阻礙該候選人當選。

  報告指出,若有候選人公開聲稱「棄選」,而又未能向公眾清楚交代箇中原因,此舉難免引起不必要的猜度,令人質疑背後動機,認為對其他候選人或選民不公平,甚至影響公眾對選舉公正性的觀感。

  報告建議,社會需要關注和正視所謂「棄選」的情況,考慮是否需要禁止獲有效提名候選人公開發布「棄選」的言論,以供有關當局研究是否需要修改法例作出有關規定,以貫徹現行法例的精神,避免候選人以聲稱「棄選」試圖影響其他候選人的選情及造成訊息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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