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29日訊(記者陳卓康)保健產品公司「草姬國際」涉嫌在未獲授權下,刊登他人照片指相中人曾服用草姬國際的產品,被票控《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今者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預審,法庭決定將案件排期至3月1日審理,暫定審期為2日。
控方在庭上指,預計安排四名海關關員出庭作供,辯方則計劃傳召1至2名辯方證人。控罪指,草姬國際有限公司在2015年10月10日刊登保健產品「草姬腦還童膠囊」廣告,其廣告內容作出虛假商品說明,即是廣告相片中男子曾服用該產品。草姬國際曾解釋事件,指曾服用該產品人士不願出鏡,因此才從網上購買涉案相片頂替。
據資料,草姬國際的創辦人藝人郭晉安的胞姊郭致因,而郭晉安亦為該公司作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