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7日訊 (記者 梁康然)一名中年商人疑酒後情緒失控,寫下遺書後駕駛寶馬名車進入大嶼山竹篙灣公路,其間被告行車左搖右擺,又不服從交通警指令停車,更飆車7公里至青馬大橋。及後撞向客貨車,涉事商人下車企圖跳橋自殺。涉事商人於荃灣裁判法院被控以醉駕及瘋狂駕駛。裁判官勸解被告,縱然失意也不要傷害自己,傷害其他人。
本案被告莫禮文(46歲)報稱是商人。案情指,警方在本年12月5日晚上6時左右,於竹篙灣公路發現被告車輛胡亂行車,交通警要求被告停車不果,被告反而加速前往青馬大橋,於橋上撞向客貨車後始停車。事後被告在酒精呼氣測試證實超標,警方在被告車上留有遺書。事件令兩名警員受傷。
被告暫毋須答辯,法庭准予被告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10萬港元保釋外出。裁判官特別勸解被告,稱「點都好都唔好用生命去較飛」,希望被告不要再傷害自己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