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人陳嘉偉(左)
大公網11月14日訊(記者葉漢亮)全國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繼上周有市民入稟司法覆核立法會議員資格後,今日再有愛港之聲成員以個人名義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羅冠聰、梁國雄、張超雄、陳志全、邵家臻、朱凱迪、鄭松泰、尹兆堅、林卓廷、黃碧雲、鄺俊宇的宣誓無效及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入稟人陳嘉偉批評,立法會亂象頻生,是香港市民不能接受,為了社會公義決定入稟司法覆核上述11名議員的議員資格。
愛港之聲成員陳嘉偉中午到達高等法院入稟,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就《基本法》第104條的內容清楚說明,如果宣誓無按法定誓詞讀出,或加入政治表態,此宣誓應視之為無效,而上述11名議員在宣誓時加插政治表態,是完全不尊重宣誓及立法會的行為,認為立法會秘書長不應接納他們的宣誓。
陳嘉偉指,過去四年立法會的亂象大家有目共睹,而屆立法會首日更發生宣誓鬧劇,作為一個愛護香港的小市民,決定站出來捍衛社會公義。他強調,立法會是莊嚴地方,不容許任何人把立法會當成遊樂場。
入稟狀指,上述11名議員的宣誓時擅自加插「民主自決」、「爭取真普選」等字句;;撕爛府就宣誓儀式發表的聲明、展示道具等已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釋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