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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或規限宣誓僅一次

時間:2016-11-02 03:15:08來源:大公網

  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明確表示,就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引發的極壞影響,不排除要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有政府中人預計,釋法內容將針對基本法第104條,或規定宣誓次數僅限一次。如果這樣,除梁游外,首次宣誓被裁定無效的劉小麗及姚松炎亦會同樣被取消資格。而高院若裁定梁游等人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須宣布相關議席懸空,當局隨即會籌備補選工作,毋須待上訴至終審法院才安排補選;被取消資格的議員亦必須全數退還自十月開始領取的議員薪酬和津貼。\大公報記者 吳維思

  毋須待上訴至終院才補選

  基本法第104條內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但並未明確指出宣誓次數。政府中人表示,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針對梁游二人的宣誓問題,但高院同時亦受理了市民針對姚松炎和劉小麗資格的覆核。因此,若釋法內容規定基本法第104條所指的宣誓次數僅限一次,則被裁定首次宣誓無效的梁、游、劉、姚四人都會被取消資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幫姚和劉的再次監誓屆時將宣告無效。

  消息指11月3日人大釋法

  此外,無綫電視昨日引述政府消息人士說,剛在北京結束的六中全會曾討論宣誓事件。政府消息說,全體中央委員對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時的表現,感到極大憤慨,認為須作政治表態,消息指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在所難免,將會在短時間內提出。而《巴士的報》則引述消息指,11月3日早上,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先開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釋法內容諮詢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同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預料將優先討論宣誓問題的釋法內容。

  據悉,全國人大常委會通常每隔兩個月,在月底開會,但由於上月底召開六中全會而延至本月初。有消息指,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除代表政府打覆核官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外,將全部上京。除前立法會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范徐麗泰將參會外,本身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建制派召集人、商界立法會議員廖長江,前金融界立法會議員吳亮星等六名人大代表亦將列席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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