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一名六旬釣魚漢昨日在鯉魚門三家村碼頭垂釣時,意外釣得一隻重約7.5公斤、受法例保護的瀕危物種綠海龜,現場消息稱,有人疑見「綠海龜」上釣,一度企圖帶走海龜,但被途人發現加以阻止,雙方一度發生口角,驚動警員到場。海龜終在警員安排下,交予漁農自然護理署再移送海洋公園暫住。
海洋公園發言人表示,獲救的綠海龜年約8至10歲,長43厘米、闊40厘米、重7.5公斤,屬年幼海龜。
「綠海龜」上釣於昨日上午11時45分發生,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有人在鯉魚門三家村碼頭,企圖帶走一隻受法例保護的瀕危物種綠海龜。警員到場證實,一名姓香(63歲)釣魚漢早前在碼頭釣魚時,意外釣得一隻綠海龜,並與一名男途人發生爭執,由於綠海龜是受保護的瀕危物種,警員遂召來漁護署人員將該隻綠海龜帶走,其後再交予海洋公園跟進。
根據資料,綠海龜現受《野生動物保障條例》及《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保護,是唯一會在本港繁殖的海龜品種,任何人士捕獵、蓄意干擾、管有、售賣或出口海龜(包括巢和蛋)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另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任何人士如無許可證進口、出口或管有海龜,最高刑罰為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