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0月24日訊(記者許嘉信)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在報章撰文,稱香港要奪回自決權雲雲。外交部駐香港公署發言人撰文駁斥黃之鋒種種謬論,強調香港一直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自身並無主權,因此「奪回自決主權」之說並不成立,批評持有這種主張的人是「赤裸裸地在搞『港獨』」,不會獲包括港人在內的全中國人民支持。
事緣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宋哲上星期在《華爾街日報》發表署名文章,指香港既非外國殖民地,又不存在「香港民族」,故「自決」不適用於香港;而所謂決定香港前途命運的「民主自決」就是打着幌子的變相「港獨」。黃之鋒時候在《明報》發文反駁。
外交部駐香港公署發言人在《明報》發表題為《談論自決應先學點國際法常識和歷史知識》的評論文章,稱黃之鋒早前的文章是要表達三層意思,包括香港是殖民地、「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中國」,以及香港要「奪回」自決權。發言人批評,這些觀點「在法理上和史實上都荒謬之極,稍有國際法常識和歷史知識的人都會對這個謬論感到啼笑皆非。」
發言人指出,通常意義上的「殖民地」是指因外國統治、管轄而喪失了主權的國家,而香港一直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本身並非國家,英國佔領也沒有改變這一事實,所以「殖民地」概念不適用於香港。
對於黃之鋒聲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大清政府」不能相提並論,發言人回應指,「國號」是國家的名稱,一國國號的變更並不會改變該國的國際法主體地位,香港既然是清朝領土,自然也是中華民國領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發言人又指出,「主權」是國家獨立自主處理自己內外事務的權利和權力,「香港既然是中國一部分,何曾有過『主權』?何來奪回『自決主權』的權利?這不是赤裸裸地在搞港獨嗎?」
發言人最後提到,黃之鋒的文章中類似缺乏國際法律和歷史常識的說法不少,「這不僅從法律上講不通,徒惹人笑,從民族感情上也無法接受」;更斥責搞自決、搞「港獨」是「數典忘祖、死路一條」,會葬送香港的「一國兩制」,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13多億中國人民絕不會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