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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囚人士提覆核求削打電話限制

時間:2016-10-20 15:13:17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0月20日訊(記者梁康然)曾成功以司法覆核令在囚人士取回投票權的服刑白犯蔡全新(53歲),日前再入稟指監獄限制在囚人士打電話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要求法庭聲明指監獄所長限制打電話屬違憲。

  入稟狀指,蔡全新在2015年至16年8月於懲教院服刑期間,曾三次要求對外致電予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及王智源,但獄方拒絕只讓蔡全新電話聯絡王智源。入稟人認為,《基本法》保障港人通訊自由,在囚人士亦應享有相同的權利。入稟人認為,獄方限制在囚人士打電話屬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行為。

  入稟狀稱,現時獄方普遍限制在囚人士對外界聯絡,僅以酌情權方式處理各個外界聯絡申請。入稟人質疑,目前辯方未有列明酌情權的行使標準,希望法庭下令,獄方需完善在囚人士對外界聯絡機制。

  據資料,蔡全新(53歲)為搶劫積犯,自1978年起犯案,並累有41個定罪記綠,時常出入監獄。最近一次被定罪為2015年3月再因搶劫囚52個月。蔡全新曾以司法覆核方式,成功挑戰政府令在囚人士於2009年後有投票權,始後蔡全新不時提出涉及在囚人士權利的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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