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0月4日訊 (記者鄧滔)一名光頭無業男於本年六月期間,混入元朗三育幼稚園,企圖假扮學童家長接放學,但遭校長及老師揭發。被告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遊蕩」罪成,並於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戒毒所。
裁判官早前決定先索取被告的精神、心理及戒毒所報告,以看看是否適合醫院令。惟裁判官閱讀其報告後,認為他重犯風險不低,且過往有22次刑事紀錄,但均多數與毒品有關,故決定判他入戒毒所。據悉,被告會安排到喜靈洲戒毒所。
至於被告早前出庭自辯時曾聲稱,當日因服藥及酒醉,而忘記行蹤,但裁判官指出他當日與控方第二證人(即幼稚園老師)有正常交談,故不同意他當時有精神病發,或神志不清,裁定他罪成。
被告楊金成(45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指他於2016年6月14日,在元朗三育幼稚園的公眾地方遊蕩,而其單獨出現,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