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十歲已飲酒 年齡細得驚人

時間:2016-10-03 03:15:21來源:大公網

  圖左起:香港社會醫學學院前院長麥倩屏,香港護理專科學院院長黃金月,香港家庭醫學學院院長陳銘偉/大公報記者郭艷媚攝

  【大公報訊】記者郭艷媚報道:港人飲酒有年輕化趨勢,理工大學護理學院調查發現,近四成受訪中三學生曾經飲酒,最早是10.9歲接觸酒精飲品。醫護界表示,10.9歲年齡細得驚人,擔憂太早飲酒會破壞腦神經發育,增加肝硬化機會,建議政府加強管制年輕人買酒。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積極研究立法禁止零售店向18歲以下人士出售酒精類飲品。

  昨日是國際無酒精日,香港護理專科學院、香港家庭醫學學院及香港社會醫學學院引述,理工大學護理學院報告,840名來自六所中學的中三學生,平均年齡是14.3歲,38%受訪者稱有飲酒經驗,其中52.7%人於過去30日曾飲酒,最早接觸酒精飲品是10.9歲。

  香港護理專科學院院長黃金月表示,愈早接觸酒精,將來成為酒精依賴者的機率愈高,飲酒愈久,對肝臟和心臟影響愈大。香港家庭醫學學院院長陳銘偉表示,「酒精是毒藥」,十歲就接觸酒精是百害而無一利,飲酒會令胃部和心臟不舒服,學習成績一定差,甚至影響腦神經發育,增加肝硬化機會。

  朋輩影響為重要因素

  調查亦顯示,朋輩影響是青少年飲酒的重要因素,與沒有飲酒朋友的人士比較,身邊有飲酒朋友的人,飲酒機率高32.8倍。家庭也有影響,六成青少年會在家中飲酒,黃金月稱,年輕人應慎重選擇朋友,家長也要以身作則,小心使用和儲存酒精飲品。政府應加強管制,18歲以上才可買酒。

  醫學界過去已多次呼籲政府管制年輕人買酒,香港醫學會於去年12月與今年6月,先後兩次要求政府立法監管,禁止超級市場、便利店及其他零售店舖售賣酒精飲品予18歲以下人士。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昨日出席一項活動後會見傳媒時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已把酒精列為致癌物質,多喝會致癌,並有其他不良健康影響。現時,持有酒牌的酒吧或食肆已不可出售酒精飲品予18歲以下人士,針對其他並非持有酒牌的零售店,他稱,當局正積極研究,如何透過立法或其他程序,禁止出售酒精類飲品予18歲以下的青少年。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