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申報規定
•根據「反壟斷法」,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高通在未完成申報程序的情況下完成收購,直接違反規定。
損害公平競爭
•市場監管總局在2023年評估時認為,這項收購雖未達到申報標準,但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Autotalks作為V2X芯片領域的領先企業,其技術整合可能影響車聯網芯片市場的競爭格局,影響中國車聯網芯片市場的公平競爭。
漠視監管程序
•高通在2024年放棄交易後,於2025年重啟收購時未與監管部門溝通,也未履行申報義務,顯示出對監管程序的漠視。
大公報記者趙一存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