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鄧滔報道:被指收取《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25萬元「黑金」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以非公開形式審理,但據悉雙方仍有文件處理,故法官押後案件至11月25日進行第二次預審,其間梁准繼續保釋外出。據知,控方再在證人列表上增加十多名證人,令有關名單增至20多人。
被告梁國雄昨日約九時左右,由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工黨成員張超雄及公民黨外務副主席陳淑莊等人陪同下到達法庭。梁步入法院大樓前,先與多名聲援人士在大樓外高叫口號。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會)議員,於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Mark Herman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25萬港元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