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以胸襲警女文員 判200小時社服令

時間:2016-09-26 11:29:54來源:大公網

吳麗英(左)與男友鄺振駹。大公報記者鄧滔 攝

  大公網9月26日訊(記者鄧滔)去年三月發生「光復元朗」示威活動期間,四名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當中女示威者吳麗英以胸襲警再宣稱遭警員非禮,但他們因不滿被判襲警、阻差辦公罪需囚禁,而提出上訴。法庭早前駁回各人的定罪上訴,並於今早在高等法院改判他們12個月感化,以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涉案四人為吳麗英(31歲)、鄺振駹(21歲)、潘子行(23歲),以及一名15歲學生。各人早前分別被判襲警及阻差辦公等共四項罪名成立。當中吳麗英原被判囚三個月十五天、潘子行判囚五個月七日。其他被告則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惟法官認同原審裁判官的判刑過重,故改判吳麗英,以及潘子行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於,該名15歲學生,以及吳的男友鄺振駹則被判12個月感化。

  案情指,2015年3月1日15歲首被告、次被告鄺振駹及第三被告吳麗英於元朗壽富街與橋樂坊交界衝出馬路,警方阻止三名被告時,首被告用右膊頭撞總督察陳嘉寶。當陳拘捕首被告時,被告鄺振駹介入,阻止陳行動。其後,鄺振駹的女友吳麗英用胸口撞向陳嘉寶,並指稱遭陳非禮。混亂期間,有不知名人士腳踢陳嘉寶的背部。偵緝警長孔國基前往想拘捕該不知名人士時,第四被告潘子行介入事件中,令襲擊者成功逃走。最後,各被告同被捕及被起訴。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