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9月13日訊 (記者 葉漢亮)本港泳池、泳灘不時因救生員不足而須臨時關閉。申訴專員公署批評,康文署轄下泳池或泳灘的救生員管理安排寬鬆,救生員請病假的人數,在過去五年間不斷上升,更有救生員6年請病假超過500日,導致泳池或泳灘人手不而要關閉。公署建議優化救生員的管理制度,考慮引入外判救生員的可行性,以確保在突發情況下仍有足夠人手維持泳池、泳灘運作。
申訴專員劉燕卿指,康文署監察職員放病假的措施較其他部門寬鬆,其他政府部門是3個月內放取5天病假,便會援引《規例》第1291條,要求員工向指定醫生求診及示示醫生證明,才獲病假,不過康文署則是3個月內放取9天病假,才會援引有關規例。在過去五年,康文署援引《規例》第1291條的▉請救▉生員人數由2011年的4人增加,至2015年的57人,分別佔康文署整體個案數字的25%及86%,情況令人關注。
其中一個案,有泳池救生員在2010年被康文署援引《規例》第1291條,惟該救生員放病假的日數不跌反升,6年內累積請了537日病假,去年更一年內放病假237天,其間又於2014年多次擅自缺勤,令泳池在一個多月內6次需局部關閉。
康文署回應指,已實行或將會研究採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增強調配救生員隊伍的靈活性;加強管制繁忙期間放例假;再次引入外判救生服務的可行性。署方又會定期檢視病假新機制的執行情況,以監察懷疑濫用病假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