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金管局關注虛擬商品機構自稱「銀行」

時間:2018-06-22 03:15:38來源:大公網

  圖:銀行以外行業,其名稱、域名、從事活動及產品申述等計劃採用「銀行」一詞或英文使用「bank」一字,都要向金管局提出申請

  【大公報訊】記者黃裕慶報道: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恆表示,近日發現個別從事虛擬商品交易的機構,其名稱或網頁內採用「銀行」一詞,或在描述其產品及服務時提及接受「存款」等字眼,若未有向金管局提出申請,或會觸犯《銀行業條例》,呼籲市民小心有關陳述,免被誤導。

  阮國恆透過最新一期「匯思」撰文指出,上述陳述或會觸犯《銀行業條例》第97條有關使用銀行名稱限制、第97A條有關發放認可身份的虛假陳述,以及第92條有關發出關於存款的廣告等。簡單而言,任何人未經金管局批准,於香港經營業務時採用「銀行」一詞於其名稱、網頁或域名中,或邀請公眾人士敘做任何存款,均屬違法。

  他續說,即使是銀行以外的行業,只要其名稱、域名、從事活動及產品申述等計劃採用「銀行」一詞(或英文使用「bank」一字或使用「b」、「a」、「n」、「k」此次序排列的字母),都要向金管局提出申請。

  在過去五年,金管局共收到並批出18宗相關申請。阮國恆表示,這類機構或組織涵蓋範圍非常廣泛,包括慈善團體、從事食品、酒類、娛樂和電子遊戲開發、人力資源以至幹細胞貯存等機構或組織。金管局在審批時,會慎重考慮有關名稱的使用及性質會否令公眾誤以為申請人正在經營銀行或存款業務,才會批准有關申請。

  阮國恆特別提出,一些有詐騙意圖的機構或組織,不會事先向金管局申請,呼籲市民必須格外留神。此外,市民亦宜留意虛擬商品的價格隨時大上大落,所以不論透過什麼途徑買賣虛擬商品時,都要加倍小心留意有關風險。

  他續說,儘管個別虛擬商品交易機構將存放在這些機構的款項形容為「存款」,但這些機構並非金管局認可的銀行,而存放在這些機構的款項也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換言之,這些機構一旦倒閉,隨時追討無門。所以市民在這些虛擬商品交易商開戶及存款前,須清楚了解當中涉及的風險。如有疑問,最好尋求專業意見。所有獲得金管局認可的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名單,均可在金管局網頁查閱,網址:http://vpr.hkma.gov.hk/cgi-bin/vpr/index.pl。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