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公私營合作建屋確有可為/陳聞賢

時間:2018-04-26 03:15:36來源:大公網

  「土地供應大辯論」今日展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將發表諮詢文件,提出18個包括公私營合作發展私人持有農地、郊野公園、填海等選項,現時由私人發展商持有的新界農地不少於1000公頃,釋放農地儲備來建屋,絕對是土地供應的一大來源,小組主席黃遠輝提出,將研究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農地,但最惹人詬病的是,當中是否涉及利益輸送,偏袒發展商。

  面對着迫切居住問題,本港有近三十萬市民輪候公屋,蝸居於劏房的亦為數不少。從理性角度出發,若政府能夠提出雙贏方案,筆者認為不應該一刀切反對,反之,設定完善的機制,公私營合作模式絕對大有可為。

  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住宅,目的是誘使發展商不再囤地,政府以公帑開發交通基建作甜頭,發展商就以同等價值的土地來建公營或資助房屋,此舉絕對可大大增加公營及資助房屋數字。同時,政府須限制發展期限,不能任由發展商肆意把土地閒置,按自己的步伐來決定賣樓時間,或拖延公營房屋的落成進度。這樣的話,公眾及政府就可掌握房屋供應量,以現時私樓的建屋步伐來看,政策落實後不消三、四年,相信已有一定數量的公營或資助房屋竣工。為免外界質疑政府「明益」發展商,公私營合作土地在補地價方面,亦需設立清晰的機制,確保發展商全數補足地價。

  公私營合作早有先例,沙田及天水圍等新市鎮發展皆循此途。以沙田第一城為例,當年政府以部分土地發展權作誘因,邀請發展商聯手進行填海及建造工程,最後七成的土地興建公屋和基建配套,其餘分予發展商興建大型私人屋苑。仁禮花園、陽明山莊均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政府希望加快公務員宿舍供應而採取公私營合作模式建成的屋苑,可見方案存在推行價值。

  倘若公私營合作建屋計劃得以落實,整體房屋供應量將會增加,可大為紓緩住屋供應不足問題,私樓樓價亦有望降低,方案雖不能使社會所有持份者滿意,惟希望經過諮詢後,政府可確立短、中、長期造地,或土地發展方式,從源頭解決土地供應短缺難題。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