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丁春麗濟南報道:山東青島限購加碼。該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昨發布通知,該市範圍內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五年後方可上市交易。此前規定為需滿兩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房管局發布的《關於持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運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該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區三市,下同)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兩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籍,下同),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對在上述區域內已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該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上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