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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警告七虛幣平台未領牌

時間:2018-02-10 03:15:26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證監會昨公布,向七家位於香港或與香港有連繫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發警告,要求不應在未領有牌照的情況下,買賣屬於「證券」的加密貨幣。七家加密貨幣交易所大部分已確認並無就有關加密貨幣提供交易服務,或已即時採取糾正措施,包括從交易平台將屬於「證券」的加密貨幣下架。

  證監會去年九月五日發出有關ICO(首次代幣發行)聲明後,針對多家加密貨幣交易所及一些ICO發行人採取監管行動。闡釋在若加密貨幣屬於界定的「證券」時,須遵守發牌及認可規定,並接受監管。

  證監會先後致函七家ICO發行人,它們大多已確認遵從監管制度,或已即時停止向香港投資者發售代幣。證監會可能對漠視條例者和重犯者,採取進一步行動。過去有投資者向證監會投訴,指他們無法從在加密貨幣交易所開設的帳戶中提取法定貨幣或加密貨幣。部分投訴人指加密貨幣交易所挪用他們的資產或操縱市場,或指交易所平台發生技術故障,令他們蒙受重大損失。有數宗針對ICO發行人的投訴指當中涉及無牌或欺詐活動。

  若加密貨幣交易與香港無任何連繫,或無就屬於「證券」的加密貨幣或「期貨合約」提供交易服務,證監會未必有監管權力。然而,一旦發現有欺詐之嫌,亦可將有關個案轉介警方調查。

  證監會表示,ICO基本上是利用區塊鏈技術的初創企業進行的眾籌活動,發行人一般徵詢律師、會計師及顧問等市場專業人士的意見,並在他們的協助下,將所發售的加密貨幣建構為功能型代幣,藉此繞過監管範圍和規避監管。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繼續監察市場,防止欺詐或可疑集資活動。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稱,投資者若未能全面了解加密貨幣及ICO的風險,或未有為可能蒙受重大損失作好心理準備,便不應作出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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