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去年使用新的監管方法,雖然證監會多次強調是按現有權力去進行執法。不過,事件亦令人再次提出誰人應該監管證監會的問題,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認為,現時政府不涉及日常的規管職能,令證監會可被視為一個獨立的監察機構,讓專業人士執行職務。不過,為加強證監會的內部披露情況,其實可以參考美國的證監會,美國會有一個獨立的政府機構每年審核美國證監會的工作。
證監會是一個獨立於政府公務員架構外的法定組織。徐家健表示,為保持證監會的效率,政府一向較少干預證監會的工作。然而,隨着市場愈來愈講求透明度,資訊披露的重要性不斷加強,其實可以考慮設立一個類似審計署的獨立部門,就證監會一年的工作作一個較獨立的審核,以增加市場對證監會的信任。
前證監會主席梁定邦亦指出,美國證監會是設有一個Inspector General,由獨立於美國證監會的人士去審核該會的工作,這做法可以考慮。不過,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認為,現時證監會架構上有由外界人士組成的委員會,而董事會內亦找來不同行業的持份者反映意見。此外,要另設一個機構需要由政府去決定,而非證監會所能做到。
靠內部守則監察利益衝突
另外,徐家健亦關注證監會員工在執法的時候,涉及利益衝突的守則。證監回應,除相關法律責任外,員工須恪守避免利益衝突及個人投資的內部守則及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