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倪巍晨上海報道:中國央行昨日發布的《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將地方政府債券納入自動質押融資業務質押債券範圍,並決定從明年1月29日起實施。央行表示,《管理辦法》提出擴大成員機構融資空間、統一自動質押融資利率、擴大質押債券範圍,預計《管理辦法》將進一步優化自動質押融資業務,提高支付清算效率。
申萬宏源債券首席分析師孟祥娟表示,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範圍,有助於提高地方政府債務流動性及商業銀行券種使用效率,減少活躍券的佔用,藉此提高整個利率債的流動性。聯訊證券固收團隊相信,《管理辦法》可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協助銀行適應低超儲率的常態,從而減少銀行超儲備付佔用。此外,還可增強SLF利率作為利率走廊頂部的作用,提高貨幣政策工具的有效性。
「管理辦法」與「暫行辦法」有三大主要區別。
成員機構融資空間擴
「擴大成員機構融資空間」方面,開發性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的融資餘額上限,由實收資本的2%提高至4%,全國性股份制銀行由實收資本的2%提高至10%,城商行等其他金融機構由實收資本的5%提高至15%。
「統一自動質押融資利率」方面,日間、隔夜自動質押融資利率均按業務發生時的隔夜常備借貸便利(SLF)利率確定,其中日間融資利息按小時計算,隔夜融資利息按實際佔款天數計算,鼓勵機構縮短資金使用時間。
「擴大質押債券範圍」方面,《管理辦法》將合格質押債券範圍由國債、中央銀行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券等,擴大到央行認可的地方政府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
交銀金研中心高級研究員陳冀提醒說,不同屬性銀行「融資餘額上限」的規定很大程度處於風險考慮,政策性銀行和國有商業銀行均屬系統性重要銀行,因此其流動性管理要求更為嚴苛,藉此防範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從質押利率規定看,央行希望強化SLF作為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
興業銀行兼華福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認為,本次調整形式重於實質。《管理辦法》通過內容更新傳遞央行對流動性管理的重視及呵護。頒布的時點時值年末的跨年資金價格「高企」,並通過擴大質押債券範圍、擴大成員機構融資空間的方式,配合央行操作品種與期限的豐富,均有助穩定市場流動性預期。另也有保貨幣市場利率在合理區間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