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證監會頻頻出手停牌上市公司,同時又阻止了不少新股上市。到下半年則輪到聯交所發力,將仍在交易的公司納入除牌程序,但公司仍可買賣。相對於過去進入除牌程序的企業都是停牌已超過半年,並且主要是涉及財務虛報或違規。是次卻是以公司的營運能力去決定是否將公司除牌,有關理由截然不同。
首先為什麼市場有這麼多虧損的公司?對於大部分股票投資者而言,一間嚴重虧本的上市公司是沒有投資價值的,不過對於經營企業的投資者,嚴重虧本的公司是仍值得收購的。其一,是上市地位有價,雖然聯交所近年已着手打擊空殼公司及反收購的要求,但不少企業仍會以反收購方式將企業部分或全部業務上市,因相比向聯交所申請上市,收購公司將業務上市始終較為捷便。其二,是嚴重虧本的累計虧損是可以免稅的,收購後將盈利的業務注入,可以用以往的累計虧損抵扣,這為收購的企業帶來實質的收益。
因此虧本公司雖然明知自己業務短期翻身無望,但仍一直留在交易所等待別的公司收購。其中,可能有投資者看中有關殼股市場,以不同財技持有這些公司,最終等待收購者以獲利離場,而股價的上落可能純粹是為「賣殼」而起,而非公司業務相關。
然而,這種情況始終令監管者覺得不妥,今次聯交所主動對營運能力低的公司出手,正是想減少市場上殼股的存在,目的是希望留在市場上的企業都是以實業為主。不過,減少殼股後,根據供求原理反而令殼價上升,獲利增加下,自會有更多投機者參與其中,利用上市規則漏洞經營殼股市場。
再加上對營運能力低的公司出手,相較於因財務違規虛報的公司會出現較多爭議,而且本港上市條例並沒有具體指出營運能力低到什麼水平才可被考慮為不足夠業務維持上市地位,令市場增添不明朗因素。投資者對細價股難免有戒心,加上公司一被宣布進入除牌階段,股價自然應聲大跌。細價股災不久前才發生,散戶對細價股大跌心有餘悸,都希望監管機構多出手整頓市場,然後才考慮監管的權力會否過大,對細公司是否不公的問題,可能日後聯交所多出手幾次,這個問題才會令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