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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律界時刻裝備 迎接一帶一路機遇

時間:2017-06-23 16:22:45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6月23日訊(記者李永青)在「一帶一路」倡議下,由於沿線涵蓋超過60個國家,料將涉及不少跨境投資、買賣以至法律爭議等專業法律服務的需求,為香港法律界帶來龐大的發展機會。香港律師會近期與來自22個沿線國家及司法地區的38個法律團體簽署《香港宣言》,目標之一是推動可一致依循的「商業貿易模範法」(Model Law on Business and Trade),並爭取確立香港作為區內法律專業服務中心的地位。

  香港律師會會長蘇紹聰律師提到,該會早於2015年已成立「一帶一路」委員會,參與的60名成員就配合國家倡議的「一帶一路」政策,探討如何發揮香港的法律專業服務於「一帶一路」藍圖中的角色。

  他續指,「一帶一路」沿線涵蓋超過60個國家及司法地區,其法律體制各有不同,但由於將涉及不少跨境投資及經濟活動,該會認為有需要推行「模範法」,讓相關的企業、投資者於一致的法律語言或遊戲規則進行貿易磋商。同時,該會計劃設立「一帶一路」法律資訊平台,提供涵蓋60多個國家的基本投資及法規的資訊,以及當地法律諮詢服務的資料。

  蘇紹聰表示,《香港宣言》其中一個目標,是集合成員的力量推動法律方面的交流及策略性合作,透過舉辦「一帶一路」年會或雙年會,探討「一帶一路」的挑戰及機遇,以及投資者感興趣的法律相關課題。他並提到,該會會與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計劃成立「一帶一路律師聯盟」,希望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司法地區的律師建立緊密關係,並透過香港的平台連繫各司法區的法律專業人士,一同把握發展的機遇。

  他指出,「一帶一路」涉及不少大型跨境基建項目、商業合約的制訂等,對解決跨境法律爭議的相關法律服務有一定需求。他強調本港不少律師早於1980、1990年代,已負責處理內地及東南亞貿易投資相關法律事務,可謂經驗豐富。「所不同是,以往是協助外國投資者到內地或東南亞處理法律事務,而『一帶一路』的服務對象大部分是內地的企業及投資者。」

  蘇紹聰續指,當年海外投資者到內地投資,相關的法律事務都交由香港的國際事務所處理,由於部分到內地開創事業的法律界元老級已自立門戶,近年不少內地「走出去」的企業,也會選擇他們的事務所協助處理事務,而這也是未來的大趨勢。

  他坦言,「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並非港人所熟悉,要走訪當地處理法律事務,客觀條件當然不及留港處理樓宇買賣合約或新股上市等法律事務,「譬如我90年代初到內地工作,酒店晚上9時便關燈和冷氣,文化的差異頗具挑戰性,但經驗確實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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