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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少女逃台錯上加錯\關昭

時間:2017-06-10 03:15:48來源:大公網

  去年大年初二旺角街頭黑夜暴亂案,昨日續在九龍裁判法院審訊,案中九名被告,除一名七十歲老翁外,餘者皆為青年,包括兩人年僅十八歲。

  從連日審訊中可以看出,當晚「旺暴」的一些參與者,未必有什麼明顯的犯罪意圖,也沒有什麼強烈的政治訴求,但是,他們目無法紀,忘記了香港是一個法治之區,以為只要自己「高興」,就可以以警員為發泄對象,隨手撬起路上磚頭就作為武器朝執法人員擲過去。

  據一位姓陳警司在庭上形容,當晚的情況是「磚如雨下」,他頭部被一塊磚擲中,暈了一陣,兩枚手指骨亦骨折,另有一同袍被磚擲中倒地不起……。

  在法治原則和事實面前,這些暴亂參與者,不論年齡大小,不論是「有知」還是「無知」,是蓄意還是無意,只要他們確曾幹出過違法的行為,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要負上法律責任,包括被法庭判處入獄。旺暴事件迄今,已共有九十一人被拘捕,其中五十七人已經或正在循司法途徑處理,其中四人已被判處入獄三個月至四年九個月不等。

  而在九被告案件開審的同時,一名十八歲少女李倩怡,因為參與旺暴被捕,今年一月間提訊,但她在保釋期間卻棄保潛逃,沒有再到法庭應訊。而近日有消息傳出,其人已逃到台灣,在台呆了四個月,目前情況屬逾期居留,其間曾向「台獨」團體求助。

  如果消息屬實,則李倩怡可說是一錯再錯、愚不可及,當日參與旺暴掟磚是一大錯,被捕提堂後棄保潛逃則是錯上加錯,罪行性質只會更嚴重,而兩「錯」均令人驚異於一名十八歲少女對法治和責任的無知與輕蔑。

  台灣不是「潛逃天堂」,「台獨」組織更不可能提供什麼庇護,希望李倩怡的家人和朋友勸她盡快回港自首歸案,接受應得的懲罰,切勿在犯罪的歧路上越走越遠,抱憾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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