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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四人無損選民權利/關 昭

時間:2017-01-03 03:15:35來源:大公網

  「民陣」發起的「元旦大遊行」,警方數字,維園出發時只有二千七百多人,人心思定、厭惡爭拗,也可謂「大勢所趨」矣。

  不過,遊行人數「買少見少」,所提訴求卻荒謬無理如故,其中一點曰: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長毛」四人的議席是選民投票選出來的,政府「無權剝奪」雲雲。

  反對派及劉小麗等四人搬出此點作招徠,目的無非是想拖選民落水,「拉選民裙冚自己腳」,好像政府一旦依法褫奪四人的席位,就是否定直選、否定曾經投票給四人的選民。

  這當然是天大的謊言。首先,劉小麗四人的當選,無疑是部分選民投票的結果,但立法會選舉是一個整體,不是「太公分豬肉」,「你選張三、我揀李四」,張三和李四就屬於那一部分的選民,張三和李四要是出了事,就等於那一部分選民的權利被剝奪。這當然不是事實。

  而且,不可不知的是,參選者一旦當選,不論是功能還是直選,依法都只能稱之為「當選議員」而不是議員;也就是說,相關人士只是「當 選」了而已,還不是議員,只有完成了依法宣誓,才稱得上是「貨真價實」的議員。

  而劉小麗等四人,「當選」是已經確定無疑的了,但根據全國人大「釋法」對依法宣誓的定義,四人全不及格,特區政府亦已為此對四人的議員身份提出司法覆核。而根據人大「釋法」特區法院必須遵從的法則,以及「梁游案例」,四人被褫奪議席已經是早晚之事矣,法院判決不可能給出任何相反的結果。

  而四人的議席一旦被依法褫奪,對曾經投票給他們的選民的權利是絲毫無損的,他們的投票是有效和得到尊重的,只是四人不知好歹、不知珍惜,違法拒誓,才辜負了選民的一番心意,該被選民責罵的是他們而不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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