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立法會的鬧劇,使我想起了毛主席的一首七律:「一從大地起風雷,便有精生白骨堆。僧是愚氓猶可訓,妖為鬼蜮必成災。金猴奮起千鈞棒,玉宇澄清萬里埃。今日歡呼孫大聖,只緣妖霧又重來。」在宣誓風波中,誰是唐僧,誰是白骨精,誰是大聖,大家可自行意會。
今次人大常委會釋法,又使我想起了鄧小平一九八七年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的一段話:「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中央確實是不干預特別行政區的具體事務的,也不需要干預。但是,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現嗎?那個時候,北京過問不過問?難道香港就不會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夠設想香港就沒有干擾,沒有破壞力量嗎?我看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如果中央把什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大家可以冷靜地想想,香港有時候會不會出現非北京出頭就不能解決的問題呢?過去香港遇到問題總還有個英國出頭嘛!總有一些事情沒有中央出頭你們是難以解決的。中央的政策是不損害香港的利益,也希望香港不會出現損害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情。要是有呢?所以請諸位考慮,基本法要照顧到這些方面。有些事情,比如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干預首先是香港行政機構要干預,並不一定要大陸的駐軍出動。只有發生動亂、大動亂,駐軍才會出動。但是總得干預嘛!」重溫這段說話,能不佩服鄧小平的預見嗎?
自從引入了直選就民意大過天,在民粹高漲的年代,人人都認為只要拿到足夠的選票,就是「民意」授權,便可通行無阻。基本法所規定的宣誓就淪為只是形式,可以走過場,可以玩弄於股掌,反正誰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逆「民意」而行。人大的釋法撥亂反正,一下子把宣誓的地位恢復成與選票同等的地位。這是特區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都做不到的。
回歸以來,校外的政治運動、校內的政治教育,都在催使學生政治早熟,再加上一兩個年輕的政治明星,更使學子對政治趨之若鶩。今次梁游事件給年輕人參與政治上了一課,領略到政治的殘酷性。想當初梁游當選,一眾大佬都為他們的錯誤言行砌詞開脫,甚至鳴鑼開道,到後來居然說他們是「無間道」。以梁游之年紀,本可東山再起,但「無間道」的指責,便使他們萬劫不復,而大佬們自可慢慢吃掉二人的支持者。年輕人參政確實需要更多理性、更多智慧。
教聯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