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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惡務盡 政府挺起護法脊樑/梁立人

時間:2016-12-07 03:15:45來源:大公網

  特區政府律政司十二月二日正式入稟高等法院,就四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的宣誓問題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官裁定他們的宣誓無效,以及頒令議席懸空。

  消息一出,香港市民拍爛手掌,大讚特區政府及特首梁振英有擔當。一直以來,立法會被一群無法無天的政治流氓所劫持,莊嚴的立法會議事堂已變成他們為所欲為的「大笪地」,議事變成鬧事,監督變成亂政,以至政府施政寸步難行,經濟發展受到嚴重阻滯,香港的面子已被丟盡,港人已經受夠了。

  提出司法覆核理所當然

  這重磅炸彈一出,有關反對派議員立刻炸開了鍋,香港反對派對此大做文章,企圖顛倒是非,騙取市民的同情。他們指責政府不應出面提出覆核申請,並暗示建制派試圖借此獲取在立法會的優勢。不過,是非走不出一個理字,我們不妨先看看這幾位有關人士在立法會宣誓時的醜態,再來品評他們是否罪有應得。

  劉小麗:以「龜速」讀出誓詞,每字中間均停頓約三秒。事後並在社交網站上解釋:「將官方誓詞逐字宣讀,變成九十多個毫無連貫性的句子,沒有任何組合、連結及意義,令聽眾無法聽到任何句式及語氣。」

  姚松炎:首次宣誓時加入「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爭取真普選,為香港的可持續發展服務」於誓詞中,同日第二次宣誓時,將自行增加的內容放在誓詞最後。

  羅冠聰:在十月十二日宣誓時,聲稱宣讀誓詞「不代表我會屈服在極權之下」;以反問語氣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宣讀誓詞前高呼「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在宣誓後高呼「暴政必亡,民主自決」。

  梁國雄:舉黃傘,攜帶「人大八.三一決定」道具,高叫「雨傘運動、不屈不撓、人民民主自決、梁振英下台」;宣誓後高喊「撤銷人大八.三一決定」「我要雙普選」,並撕爛「八.三一決定」道具。

  事實證明,這四位議員以道具、服飾、口號、語氣及態度褻瀆了整個宣誓儀式,將宣誓儀式變成宣示政治立場的場所,實際上是拒絕宣誓,而非忠誠地擁護香港基本法。《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如果宣誓人拒絕或忽略宣誓,該宣誓人若已就任則必須離任,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十一月七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指出宣誓必須符合法定形式和內容要求,必須在法律規定的宣誓人面前宣誓,若拒絕宣誓即喪失相應公職資格,對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常言道,「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能活」。這四位議員明知故犯,他們的行為已嚴重違背了法律規定,特區政府及行政長官有憲制責任維護及執行基本法、落實基本法的相關法律,對此事提請司法覆核是理所當然的。

  在這問題上,向來口口聲聲維護法治的反對派卻顯示出他們葉公好龍的虛偽面目,他們不但沒有和政府市民一道維護公義,反而指責政府濫用司法,迫害異己,目的是推翻民選的結果,奪取「泛民」的否決權。

  落實基本法是特首職責

  其實,即使政府沒有提出司法覆核,已有正義市民採取了行動,政府提出司法覆核,只是履行政府的憲制職責和保障司法程式更為暢順而已。說到迫害異己更是無中生有,因為牽涉司法覆核的多是新任議員,要成為政府的異己似乎尚未夠資格;要推翻民選結果,奪取「泛民」的否決權也是無中生有,因為即使法庭判決有關議員的議席懸空,也並非由政府委任補上,而是通過補選進行,結果仍由市民決定;否決權並非「泛民」必然擁有的,須看選舉結果而定。若市民對「泛民」這些年來的表現產生反感,剝奪他們的否決權也是可能的事。

  事實擺在眼前,這些年來「泛民」利用否決權幹過什麼好事呢?我們看到的只是毫無意義的拉布、妨礙基建工程的進度、增加各類成本開支、浪費立法會資源、阻擾政府施政,最後還否決了來之不易的一人一票普選。在絕大多數人的眼中,「反中亂港」的人並非推動香港民主進程的動力,而是一群惟西方民主馬首是瞻的洋奴,口惠而實不至的政治騙子,享受高薪厚祿的職業搞屎棍。

  香港被一些政治騙子害夠了。他們所謂的監督政府其實只是製造混亂,我們看到的只是為反對而反對,為反共而反對,為禍害社會而反對。說句良心話,沒有他們的監督,香港只會變得更好。香港人希望能過上安居樂業的日子。所以,我們無保留地支持政府正本清源,除惡務盡,還香港一個和諧理性的發展環境!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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