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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

時間:2016-11-10 03:15:54來源:大公網

  正如鄭耀棠所指,反對派包庇「港獨」,組成人鏈保護圈,護送梁游強闖立法會議事廳,違抗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作出的梁游不得赴會決定,使得梁游進入議事廳就坐。梁游又違背主席的命令,拒絕離開議事廳。議事廳的秩序無法恢復,主席只好宣布休會。毫無疑問,反對派與「港獨」分子是蛇鼠一窩。

  以暴力衝擊中聯辦為例,有數名作記者狀的美國中情局「鬼佬」,公然卡在暴徒與防暴警員之間,阻擋後者推進。難怪外交部發言人說:「外國不得向『港獨』提供支持」。

  政府說,要「研究釋法後的後續工作」。雖然這「馬後炮」是放得晚了一點,可還是如俗語說的「遲到好過冇到」。說得不好聽,支持「港獨」的人,是衣食足而不知榮辱,根本沒有民族尊嚴,取態是「follow the winner」,只跟着美國跑。美國也公然表示曾介入「佔中」,是為正在造反的「港獨」勢力打氣。

  既然如此,政府絕對不可如2014年對付「佔中」時那樣畏首畏尾。估計政府也不會如2015年初在作施政報告時那樣輕描淡寫,只提出對「港獨」要「提高警惕」。事實上,應該徹底撲滅「港獨」,不要因害怕而忍讓。政府越是退縮,危機就會更嚴重,最後越是需要靠出重拳才能化解。

  筆者早在2014「佔中」發生之前,已經兩度投稿本港外文報章,警告說反對派志在搞起動亂,引外力干預,將香港分割出去,所以對港府的忍讓不會領情。可是,類似的警告都被當作耳邊風,至「佔中」發生後,才有人跟進。

  日前,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盧文端先生,發表《確保基本法正確執行,中央該出手時就出手》一文,表示需要使出硬手,使香港的「一國兩制」回到正軌。

  所以,我們不必依然寄望反對派會放棄行使那三分之一否決權,讓23條立法通過,因為他們一方面如梁游般夜郎自大,另一方面只想跟隨美國,完全缺乏民族尊嚴。政府需要做的是,將「港獨」撲滅。如謝偉俊說的,宣誓「加料」的五人,全部不得成為立法會議員。

  有效的做法,正如筆者10月18日在《南華早報》文章所提出,「既然他們的言行不符合中國公民身份,應該褫奪他們的中國公民身份,令他們因此失去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和權利(包括參選權與投票權)」。如再有暴力行為,都必須依法嚴懲。   原民航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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