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釋法,本港部分法律界人士日前上街「黑衣遊行」以示抗議,並指全國人大雖釋法有權,但「有權也不應用到盡」,雲雲。
此種說法,不符事實,而且顛倒是非。所謂「有權不應用盡」,需要回答這一個問題的不是人大、不是釋法,而是特區立法會反對派和少數「港獨」分子,他們才是「有權用到盡」,而且嚴重混淆了權力的來源、責任和「底線」。人大釋法不是「有權用到盡」,只是必須進一步把「一國兩制」的權責問題說清楚,不能再讓一些人利用已經到手的權力幹出損害國家民族利益的事情。
事實是,回歸以來,反對派不僅沒有好好珍惜和善用「一國兩制」給予的空間和基本法所賦予的權力,而且恰恰相反,他們千方百計曲解「一國兩制」,不斷企圖擴大自己的權力而擠壓中央的權力,他們在特區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在立法會想「拉布」就「拉布」、想拒誓就拒誓,而只要中央表示一下關注和勸喻,他們就會跳起來反對,指責中央「干預」和什麼「有權用到盡」。實行只許他們「放火」,不許中央「點燈」。
就以眼前事實為例,到底是梁頌恆、游蕙禎和其他反對派議員在宣誓中「把權力用盡」,還是人大釋法「把權力用盡」,是一目了然、不容爭辯的。「把權力用到盡」的是反對派,一直在克制用權而最終不得不釋法的是中央。
事實是正如內地法律專家昨天在一個論壇上所指出,近年來,立法會反對派議員在宣誓就任時,無視基本法權威、無視中央憲制地位的言行,是一屆比一屆猖狂、一屆比一屆「離譜」,今屆更到了公然辱國和播「獨」的地步。
試看此次立會宣誓過程中,除梁游兩人口稱「支那」、Fxcking和身披「HONG KONG IS NOT CHINA」標語外,還有「香港眾志」羅冠聰誓前先聲稱自己「絕對不會效忠殘殺人民的政權」,朱凱迪是誓後高呼「民主自決、暴政必亡」,「熱血公民」鄭松泰也在誓後加入「港人為大、香港萬歲」的口號;還有「長毛」梁國雄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為「中華人民」和「共和國」兩截分別以大細聲讀出……等等。
十多名反對派議員和並未宣誓的梁游,他們在宣誓中的這些言行,不僅完全不符合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有關特區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就任時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而且「明刀明槍」把矛頭直接對準中央,直接踩上鼓吹分離分裂的「紅線」。
人大釋法,是克制用權、必要用權,而且用得其所、恰如其分,於特區司法和法治並無半點損害,只有那些利用宣誓機會「把權力用到盡」的反對派議員才需要感到惶恐和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