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內媒報道,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昨日向債券承銷機構發布《監管函》,將對房地產、產能過剩行業公司債券發行審核試行分類監管。其中強調,房地產市場調控期間,在重點調控的熱點城市存在競拍「地王」,哄抬地價等行為,不得發行公司債券。
《21世紀經濟報道》稱,對地產業採取「基礎範圍+綜合指標評價」的分類監管標準房企。評價結果將把房地產企業分為正常類、關注類和風險類三類,房地產企業公司債募集資金除不得用於購置土地,這與此前流傳的信息相若。《監管函》並要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應不低於20%,其他項目不低於25%。
《監管函》特別強調,房企在樓市調控期間,在重點調控的熱點城市存在競拍「地王」,哄抬地價等行為不得發行公司債券。此外,房地產企業在報告期內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經國土資源部門查處且尚未按規定整改;前次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尚未使用完畢或者報告期內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問題的,也不得發行公司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