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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機制處理游梁\戴韡

時間:2016-10-22 03:15:29來源:大公網

  五名議員未能通過立法會10月12日的宣誓程序,其中游蕙禎和梁頌恆更在過程中宣傳「港獨」,使用辱華字眼攻擊國家與民族。此事引起社會的極大憤怒。特區政府在18日晚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並申請臨時禁制令,阻止兩人在19日再宣誓。高院拒絕頒發禁制令,惟法官批出司法覆核許可,11月3日正式審理。10月19日立法會復會後,黃定光和姚松炎二人完成宣誓程序,游梁以及劉小麗因建制派離場「流會」,尚未完成重新宣誓。

  在香港,分離主義是有一定文化根源的。游梁二人所屬青年新政更是香港的一個主要顯性「港獨」政黨,二人在立法會宣誓中的表演與該黨的「政綱」和兩人過往的言行如出一轍,他們的辱華和「港獨」等言行無法抵賴。

  游梁二人堂而皇之地進入立法會議事廳,表面上是那幾萬張選票的支持,卻反映了部分反對派和海外勢力希望「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希望一些對現實不滿的本地青年能像「雷霆救兵」那樣,去議會宣傳反對派和海外勢力的政治訴求。然而,游梁二人才疏學淺,畫虎不成反類犬。他們在立法會上的分離主義、特別是他們的反華言論很蹩腳,為社會唾罵,卻又可能令一些在野的反對派政客竊喜。在這一方面,到了嘴邊的肥肉二人卻無緣享用是不好受的,但香港社會卻不是沒有給游梁二人機會,他們是不應怨天尤人的。

  建制派議員19日對游梁二人再宣誓的杯葛,以及特區政府、社團、居民個人對他們所採取的法律行動是正義的。這種情況在過去也是罕見的,因為二人的確觸犯了眾怒。如同許多市民的感受,筆者仍然認為,游梁二人應該道歉,被褫奪議員資格,政府應該研究追究其刑事責任,且一步都不宜少。

  一些反對派傳媒稱,特區政府對游梁二人採取法律行動是為梁振英爭取連任邀功。我不贊成那樣的說法,那是特首分內的工作,而且那也不是由他一個人去完成的。在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每一個有意競選特首的人都應該表明自己明確的立場。

  香港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的,從來都不是「三權分立」。針對游梁二人的處理,一些反對派人士突然提出了「三權分立」的原則,質疑政府對游梁二人處理的合法性,實際就是想分薄政府的權力。事實上,由於游梁二人的辱華和反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言行太露骨,政府和社會對他們的懲治手段更可以是多樣的。

  然而,堅持以現有的法律機制來處理游梁二人,仍應該是香港社會的首選。筆者估計,政府事先對高院批准臨時禁制令並無太大的把握,但在殖民地時期,那樣的操作方式卻會較可行。現在,法官允許司法覆核也可以說是向前走了一步。在現有的香港法律機制中,也允許政府向人大尋求釋法。

  總之,游梁二人應該受到懲治。要集中火力,最好是依法懲治。此外,通過此事建制派或許也能得到歷練。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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