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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辱華播「獨」已失資格/葉建明

時間:2016-10-20 03:15:47來源:大公網

  梁頌恆和游蕙禎兩人辱罵國家民族,將立法會變成播「獨」平台,引發社會極大憤慨。市民在網上發起連署,要求他們道歉,希望政府、立法會依法處理。這兩人引發的天怒人怨、民情民憤還遠遠沒有結束,後事如何發展,立法會能否遵從民意,拭目以待。

  如果香港真是一個法治社會,這兩人的行徑表明,他們已經沒有資格做議員了。

  議員必須遵守基本法

  如何能夠成為特區議員,選票並不是唯一標準。前提是必須遵守基本法和香港的其他法律,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因果邏輯關係很簡單,議員要當的是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是在特區行使議員權力。不效忠國家、民族、香港特區的人,當然沒有資格履職。

  特別是在今年立法會選舉前,香港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聲明擁護基本法條文,這源於基本法的法理和香港現行選舉條例。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立法會由基本法授權組成,立法會當選者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方可正式成為議員,這是最基本的法理常識。為此,選管會在選舉前依法取消了幾名「港獨」的參選資格。對此梁游二人參選前十分清楚。

  選前公開表明「港獨」立場者不獲參選資格;當選後,公開宣誓「港獨」立場,公開對法律進行挑釁者,更不能讓其履職,這既是對法律的尊重,體現法律的平等性,也是香港法治的體現。

  這二人不僅是宣誓加料的問題,而且是利用立法會、利用大眾場合宣揚「港獨」的問題,他們的「港獨」立場已經毫不掩飾地展現在港人面前。要一個人在一周內改變立場,從堅持「港獨」到擁護基本法,即便是使盡洪荒之力,也不可能做到。對於這樣明顯的「港獨」分子,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他們在立法會所做的虛假陳述,那只不過是他們為了私利想保住議員高薪而已。

  同理,既然選管會依據基本法宣布持「港獨」立場者不能參選,自然,持「港獨」立場的人也不能做議員。選前表明「港獨」立場不被允許入場,當選後豈能容其堂而皇之地播「獨」?對候任議員,法律上沒有法外開恩的一條。「竊鈎者誅,竊國者侯」不就是嘲笑類似的情況嗎!

  別忘了,梁天琦還虎視眈眈盯着政府,要司法覆核,推翻選管會依法阻止他參選的決定。如果我們今天對梁頌恆、游蕙禎二人公然散布「港獨」的言行不依法處理,怎能做到以儆效尤?縱容二人無異於否定當初要求參選者簽署確認書的規定,等於自我否定。則基本法的尊嚴何在?香港法治的尊嚴何在?

  民意強烈譴責「港獨」

  民意表達也很清晰。雖然議員號稱民意代表(事實上自稱民意代表的梁頌恆、游蕙禎,在香港比例代表制下,兩人加在一起只拿到總共58000多張票,僅為香港總人口的0.8%,其中游蕙禎僅僅拿到20643張選票,不到全港總人數的0.3%),但這兩人的言行不僅不能代表港人,更是對港人的侮辱。在此次候任議員醜陋宣誓後,我們看到洶湧的民意已如火山般噴發。

  主流民意均強烈譴責「港獨」行徑和惡語辱罵國家民族的言行。除了《大公報》、《文匯報》等傳統愛國愛港傳媒以外,《明報》、《▉▉東方日報▉▉》、《星島日報》等媒體都或刊登社評,或刊登評論文章,強烈批評搞事者,認為梁游二人利用立法會宣誓的莊嚴場合,傷害了全體中國人和全球華人的感情,已經逾越政治理念和立場,反映其個人的基本道德和人格根本不配做議員。

  甚至也有一些傳統「泛民」對這些出位者十分不滿,認為雖然立場不同,價值觀不一樣,但在誓詞內夾雜粗言穢語是不可容忍的,更不認可誓言內有辱國言論。也有更多普通市民利用各種場合和途徑表達對這些所謂「民意代表」的憤慨,就連鴨脷洲的居民也忍無可忍。面對梁頌恆心虛地稱自己辱罵國家民族是因為「鴨脷洲口音」,鴨脷洲市民馬上聯署登報抗議,稱梁頌恆侮辱了鴨脷洲人和全體中國人,對其言行表達強烈的憤怒和不滿。

  本屆立法會一開局就如此不堪,預示着未來幾年香港很可能將不會有平靜的日子。如果政府、立法會看不清民意大勢,不敢大膽依法處置,香港只有一條路,就是任由這些人搗亂破壞,將香港這艘大船鑿沉。到那時候,「一國兩制」還能保嗎?那時沉入水底的,是全體市民。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福建省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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