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存款保障計劃2006年9月25日開始實施,至今十周年。新任存款保障委員會主席許敬文昨表示,未來存保會將進一步加強數據處理的能力,研究採用電子支付的可行性,提高發放補償效率。
他強調,存保計劃存在的目的之一,是令存戶在本港銀行存錢時更有信心,從而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及鞏固本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事實上,存保計劃推出不久便遭逢金融海嘯,在政府、監管機構及存保會的及時應對下,本港銀行體系未受重大衝擊。許敬文表示,存保會於危機過後迅速檢討保障金額及範圍,並於2011年將保障上限由1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包括用作抵押的存款。
迄今,存保會為9成存款人提供了十足保障。許敬文表示,在發放補償的速度上,存保會亦作出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