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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德霖:建財資中心引’實錢‘

時間:2016-06-04 04:00:2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黃裕慶報道: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表示,立法會於5月26日通過修訂《稅務條例》,有助大大增加跨國企業來港設立財資中心的吸引力,同時為香港引來“實錢”,為金融業、商界及專業服務界帶來商機,對香港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影響深遠。

  陳德霖透過最新一期《匯思》撰文,闡釋香港發展企業財資中心的前因後果。他表示,金管局數年前成立專職小組,負責推廣香港資產管理和財資中心兩大產業,結果發現,原來香港在企業財資中心方面“輸在起跑線”。

  新稅制大減企業負擔

  未修訂稅務條例前,設在香港的企業財資中心向集團內的海外公司借入貸款,有關的利息支出不可在香港扣稅。然而,當企業財資中心向集團內的海外公司提供貸款,所得的利息收入則全數應課香港利得稅。這種稅務不對等的現象,不利於企業財資中心在香港跨境調撥資金。

  《2016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主要是調整利息扣除規則,容許在符合指明條件的情況下,企業集團內部融資業務的相關利息支出,在計算利得稅時可獲扣免。另外,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的指明財資業務,其相關利潤的利得稅率獲減一半,即是由現時的16.5%減至8.25%。

  陳德霖表示,修訂條例有助爭取企業財資中心落戶香港,對香港的好處亦顯而易見。首先,企業財資中心對於銀行、融資、風險管理、稅務及法律顧問等服務有很大需求,可為金融業、商界及專業服務界帶來龐大商機;其次,不少跨國企業都會將企業財資中心與自己的地區總部設在同一地點,吸引企業財資中心落戶香港,其實同時為香港發展總部經濟注入新動力。

  他續說,從事實業的企業,若來港設立企業財資中心及地區總部,意味?可為香港引來“實錢”。有別於投機性的“熱錢”,“實錢”的流動主要受企業實際業務帶動,較不容易受一般市場波動影響而流走,所以對香港經濟帶來長遠的實質效益。

  鞏固“跳板”角色

  金管局已計劃向跨國和內地企業加強推廣這項新稅務措施。陳德霖說,內地企業設立企業財資中心仍處於起步階段,香港一直是內地企業“走出去”的首選之地,相信在選擇企業財資中心地點時亦然。同樣,外資企業多以香港作為進軍內地的“跳板”,今次修例大大增加跨國企業來港設立財資中心的吸引力。

  陳德霖補充說,企業財資中心與快將推出的基建融資促進辦公室(IFFO)同樣具“跳板”功能。企業若能借助這兩塊跳板,一方面透過IFFO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基建投融資,另一方面在香港建立企業財資中心管理和調撥資金,相信香港可以幫助跨國企業跳得更遠,達至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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