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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灣區國際仲裁中心 港法律界:機不可失

時間:2020-10-19 04:24:07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在40條首批授權事項當中,深圳獲授權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並建立國際調解組織和調解員交流協作機制。香港法律界人士接受大公報訪問稱,歡迎有關措施落地。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香港法律界在深圳絕對有發揮空間。香港與內地企業涉及的商業糾紛,可能會涉及香港的法律。舉例,兩間香港公司在內地發生糾紛,要使用香港法律解決,但內地律師未必懂得香港法律,所以內地港商就可以使用香港律師進行調解。內地與香港關係密切,而深圳鄰近香港,深圳的交易很多時候涉及兩地的法律,香港律師在這時候就具有優勢。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現時深圳在仲裁和調解方面起步,香港法律界應該好好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機會加快融入。他說,香港法律界有不少出色的調解員,其優勢在於流利的兩文三語。如果深圳引入更多國際機構,香港律師就可以發揮最大的優勢,對接來自世界各地的客戶。他期望相關細節公布之後,香港法律界可以把握機會增加客源,同時為大灣區建設和國家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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