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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泄密案 二審逆轉囚四月

時間:2018-05-16 03:16:00來源:大公網

 

  圖:前台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被控泄密案15日被改判有期徒刑4月,馬英九當日下午出席活動時表示「我一定會上訴」/中央社

  【大公報訊】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被控泄密等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一審獲判無罪,台「高等法院」15日二審推翻原判決,認定馬並未行使「院際調解權」,泄密事證明確,改判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馬英九當天受訪表示「一定會上訴」。由於二審宣判日恰逢蔡英文上任兩周年前夕,各界譴責民進黨司法追殺,為其執政不力轉移視線,不惜將馬英九作為「祭品」。

  據中通社、中央社報道:案件源於2013年8月31日,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辦案監聽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電話時,意外發現柯建銘請時任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利用職權干擾正常執法)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及時任「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請求不要起訴柯涉及的案件。馬英九聽取黃世銘報告關說案後,涉嫌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泄漏案情;同年9月4日,涉嫌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引發馬英九、王金平之間的政治鬥爭。

  黃世銘2015年被依泄密罪判刑1年3個月、得易科罰金45萬元(新台幣,下同)定罪。馬英九在卸任後免除刑事豁免權,北檢2016年12月啟動調查後認定,馬英九為了撤銷王金平黨籍、拔掉王「立法院長」的資格而泄密;2017年3月14日,北檢依涉刑法公務員泄密罪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三罪起訴馬。

  馬英九:一定會上訴

  馬英九主張,當時是「立法院長」、在野黨立院大黨鞭、「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涉及集體關說司法,台灣地區領導人依「憲法」執行職務。去年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此案雖構成泄密罪要件,但審酌馬英九是依「憲法」行使「院際調解權」,而阻卻違法行為,因此,去年8月判馬英九無罪。

  台北地檢署不服並上訴,台灣「高等法院」15日上午宣判馬英九有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法院認為馬未行使「院際調解權」,也沒有召集相關院會調解的事實。全案可上訴第三審。

  馬英九當天出席活動受訪時表示,這是一個「憲法」訴訟,他爭取的不只是個人權益,攸關領導人職權的行使,一定要釐清,所以一定會上訴。多名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也到場聲援,高喊「反司法迫害」。

  國民黨批政治黑手寒蟬效應

  由於在二審判決前一日,「監察委員」陳師孟指出馬英九涉干預陳水扁貪污案的判決,申請自動調查。馬辦發言人徐巧芯表示,很擔心陳師孟上任前宣示要查辦審理馬英九案及「辦綠不辦藍」的法官,是否已在法界造成寒蟬效應。

  對於判決,國民黨表示遺憾,認為「高院」選在此時做出如此判決,分明曲解法令,其判決無法令人信服。國民黨相信馬英九的處事份際,並且支持其捍衛操守及清白對本案再上訴。

  國民黨並指出,蔡英文政府執政兩年來把政治黑手延伸,所引起的寒蟬效應可能為二審逆轉的原因,呼籲司法界挺起腰桿不畏惡勢力。

  台灣中國文化大學教授龐建國受訪時直指,4個月的徒刑,正常人理性判斷都知道這是故意「入馬於罪」。民進黨為了抹黑馬英九、打擊國民黨,無所不用其極,利用公器作為黨派鬥爭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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