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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泄密案 馬無罪定讞

時間:2017-10-12 03:15:56來源:大公網

  圖:馬英九獲判無罪,11日出席活動時笑容滿面 中央社

  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遭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自訴涉教唆泄密、加重誹謗案,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馬英九無罪。11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柯建銘舉證不足,駁回柯建銘上訴,馬英九無罪,全案定讞。

  【大公報訊】綜合中央社及中通社報道: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教唆泄密等案,台灣高等法院11日判馬英九無罪定讞。審判長在庭上說,柯無法證明馬教唆要黃世銘提供秘密資料,馬評論柯的言論可受公評。

  全案起於前特偵組於2013年召開記者會,指控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也被捲入,後來引發泄密爭議,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有罪定讞,馬英九也挨告。

  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馬英九涉嫌透過秘書通知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紀錄涉教唆泄密,以及馬英九開記者會指柯建銘關說涉加重誹謗。台北地院3月28日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柯建銘不服提起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

  訴馬教唆泄密舉證不足

  高等法院11日宣判,審判長周政達駁回柯建銘上訴,一審判決無違法並得宜,應予維持,不得上訴。

  周政達在庭上說明無罪判決理由。他指出,關鍵的「88秒電話」並沒有監聽譯文,自訴人柯建銘無法舉證指摘內容。例如,柯建銘主張這通電話是馬英九打給黃世銘,並教唆黃世銘提供秘密資料,經調查,電話雖為馬英九秘書林有振打的,但無法證明這通電話的「88秒內容」為馬英九教唆要黃世銘提供秘密資料。

  周政達說,黃世銘連續兩天赴「總統」官邸陸續交付「專案報告一」和「專案報告二」給馬英九:「專案報告二」僅增加附件通聯紀錄;「專案報告一」為黃世銘主動向馬英九報告並提供,不排除「專案報告二」增加通聯紀錄是因黃世銘為求表現,且黃世銘曾作證指出,增加通聯紀錄是他決定的。

  關心官員操守符合體制

  周政達說,以「憲政」層面來看,領導人就「閣員」操守予以關心,依台灣政治現況,馬英九的做法與現行體制並無違背。高等法院以最近的政局為例,蔡政府「內閣」改組,蔡英文也出面慰留主要官員。所以,當「閣員」有風紀問題,領導人出面了解並同「行政院長」處理,合於台灣近年來政治現象,與「憲政」體制不相違悖。

  至於加重誹謗部分,馬英九是依據特偵組的新聞稿說明王金平涉及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主要針對王金平,並無真實惡意,且柯及王均為公眾人物,應受全民監督,馬英九的言論可受公評。

  針對法院無罪定讞判決,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馬英九感到欣慰。

  馬英九任內副秘書長羅智強在臉書發文說,「我不想『恭喜』馬英九,因為他本來就無罪。那只是基本的公道」。他提醒,這一齣追殺的鬧劇,並沒有就此落幕,綠營想方設法、用林林總總案子搞馬英九、告馬英九的案子還多着。

  柯建銘說,未來將就該案提出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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